办理条件
除港澳台同胞以外的中国公民访问日本,均需提前办理好日本签证。
原则上,签证申请人需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身份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申请人不属于《入管法》第5条第1项所列各项。
“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其他申请人的签证手续均需通过日方指定的代办机构(可查询日本驻华使领馆网站)办理。公费留学生和在中国长期居留的日本人的中国籍配偶申请签证,可直接与日本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处联系。
日方签证政策请以日本驻华使领馆网站信息为准。
办理材料
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书 (贴长4.5×宽3.5,白色背景,6个月之内的免冠照片)
(2) 护照
(3) 在职证明书等证明职业的资料(被在本国的总公司雇用的情况不需要)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大连以外户籍者提供卡式居住证及复印件
(6) 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在本国的总公司雇用的情况,请提供雇用合同的复印件)
※ 代理申请时,请提交介绍信 。
探亲访友签证:
(1)签证申请书(贴长4.5×宽3.5,白色背景,6个月之内的免冠照片)
(2)护照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大连以外户籍者提供卡式居住证及复印件
(5)可证明亲属关系的资料(a.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b.需证明亲属关系的双方在同一户口本上时,户口本复印件即可。同时需要带户口本原件到受理窗口以便确认两者是否一致)(证明婚姻关系时,有效期需为3个月以内)
(注)仅限申请探亲签证时
(6)能证明申请人及邀请人之间关系的资料。如合影、信件等。
(注)仅限申请访友签证时
(7)能证明赴日目的的相关资料(诊断书、结婚场所的预约证明书、准考证复印件等)
团队旅游: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需要粘贴本人照片 4.5mm*3.5mm)
(3)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4)户口本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
(5)其它相关资料(要求追加的资料等).
个人旅游:(单次)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需要粘贴本人照片 4.5mm*3.5mm)
(3)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4)户口本等,能确认本人居住地的资料
(5)能确认经济能力的资料
(6)户口本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根据情况需要提交)
(7)大学出具的在学证明书或毕业证书
(8)其它相关资料(要求追加的资料等)。
办理流程
1、查询签证
根据所需要办理的签证类型,到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官网查询信息了解,选择相应签证类型准备相应材料。
2、确认信息
填写签证相关申请表信息,通过受理电话、QQ、邮件等方式,了解日本旅游签证的最新信息,如资料变动、近期日本大使馆/领事馆受理时间等。
3、选择代办机构
本馆的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不接受个人申请。
各项材料均应在发行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上若标有有效期,则以材料标注为准)。另外,申请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除护照、居住证等原件以外一概不退还。
4、使馆受理
大使馆签证部门审核签证材料,根据签证类型确认办理或通知面试。
5、完成办理
签证获批,护照和签证将寄送至指定地点或者到场签收。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官网: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top_zh/index.html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一般是从本馆受理之日的次日算起,四个工作日签发。但是根据案件情况不同,需交回日本国内(外务省)审查等情形时,有可能需1个月以上。另外加上代办机构将资料提交给本馆以及签发后代办机构将结果交付给申请人的时间,所以务必预计好出发时间提前申请签证。(最好是在出发日前两周至三个月内提交)
办理费用:
单次有效签证:人民币150元
多次有效签证:人民币300元
注:以上仅供参考,具体时限与具体费用,根据办理签证类型与办理签证代理而定。
办理地址
日本国驻广州领事馆
电话:020-8334-3009(总机)
管辖地区: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代办机构
1、厦门市对外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1层
电话:0592-5142959/0592-5142955
2、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97号
电话:0591-87811482/0591-87810788
备注:持有因私护照时,必须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