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适用房专题为您提供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泉州经济适用房出售以及泉州经济适用房政策等实用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我要办理 :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出售

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5年以上;

2、未购买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

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具体条件

泉州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结婚证及计生证明;

6、技术职称证书、聘用书或行政职务任命书。

申请流程

1、申请

市民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时要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可向单位或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由区房委办对区属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的申购资格进行审查,报市房委办备案;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申购资格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房委办进行复审。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协同做好申购人年收入和住房情况的审查工作。

3、公示

申购人名单经初步确定后,应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区房委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书面通知。

4、办理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由市、区房委办确认申购资格,给申请人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手续。

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房管局

电话:0595-2186977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涂门街朝阳205号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泉州市房管局联系方式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