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优化、完善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以居民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1、自有住房落户
有自有产权房产人员,提供自有产权房产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可落户自有产权所在地址。
2、租房落户
租住我市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
办理材料
公民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的,提供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是指:
1、自有产权房产:
(1)自有商品住房提供私有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在交房时间到达后可申请迁入,交房时间以购买合同或安置协议的交房时间为准。
(2)自建住房提供土地使用证。
(3)集资住房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
(4)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提供私有房屋产权证及关系证明。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在交房时间到达后可申请迁入,交房时间以购买合同或安置协议的交房时间为准。
2、非自有产权房产:
(1)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等提供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2)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提供就业单位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证明。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在交房时间到达后可申请迁入,交房时间以购买合同或安置协议的交房时间为准。
(3)就业单位有设立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口簿及劳动(聘用)合同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证明材料。
(4)已经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状的出租私房,提供房东同意的书面证明或房东委托的房屋实际管理者同意的书面证明及房东书面委托(需加盖房东私章或按捺指纹)、房屋租赁登记证、租赁合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以及家庭户户内成员在出租私房所在中心城区、县(市、区)内的无房证明。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泉州已开通“全省通办”,在福建省全域范围内开展全类户政业务“全省通办”,凡是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内的居民以及拟将户口登记在福建的中国公民,均可选择就近派出所办理全类户籍、居民身份证业务。
1、属于福建省内户口迁移的,前往任一就近派出所办理;属于福建省外户籍迁移到泉州市的,需要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2、根据自己落户的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如果家人要随迁的,需要告诉民警还要给家人办理随迁手续;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经系统审批流转迁出后落户。
备注:外地迁入泉州的,无需回原户籍办理《迁移证》,等待派出所通知落户即可。泉州市内迁移可当场办结,无需等待原户籍地迁出。
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渠道:闽政通APP
办理流程:
1、下载“闽政通”APP,登录后,点击首页的“公安便民”;
2、往下拉找到“户口迁移”,包含了多个迁移内容,找到自己所属类别,例如“就业居住户口迁移”;
3、选择需要落户的区县,点击进入,可以点击“申请材料”查看需要的材料,材料齐全的,点击“在线申报”;
4、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
当日可办!
办理地址
英林派出所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英林镇龙英路1089号。
咨询电话:0595-85483074。
金井派出所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金井镇龙祥路2号。
咨询电话:0595-85382145。
陈埭镇便民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陈埭镇求聪路129号陈埭镇政府5号楼。
咨询电话:0595-85139110、0595-82025110。
东石镇警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东石镇仁和东路567号。
咨询电话:0595-85593284。
点击查看:泉州市派出所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