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2、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办理材料
现场审验的带上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网上审验
办理渠道:交管12123APP
登录“交管12123”APP后,点击【审验教育申请】,进入审验教育申请流程,驾驶人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现场教育”或“网络教育”方式来完成审验教育,完成教育方式确认前记得勾选“完成教育自动办理审验业务”,如未勾选的,请在学习结束后找到驾驶证业务点击“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完成审验业务。
2、现场审验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 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
驾驶人需先完成现场教育城市选择,然后仔细阅读审验教育申请业务须知和申告信息后,才能进入学习场次选择页面。驾驶人完成教育地点、教育场次选择后,核实申请信息无误的,即可完成审验现场教育申请。
办理地址
1、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市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2、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2楼
3、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259号台商交警大队一楼大厅窗口
4、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江大队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顺路4号洛江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一楼办事大厅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审验网络教育每天不少于1小时,连续3天内累计学满三小时,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