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低保专题为您提供泉州低保办理、泉州低保标准以及低保申请书范文等实用信息,希望能对您的低保办理提供便利和帮助。

我要办理 : 低保办理低保标准低保申请书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

(三)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以下简称赡抚养)义务关系且长期(指1年以上,下同)共同居住的人员。

温馨提示

以下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及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内服刑、被逮捕羁押、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三)经法院宣告失踪,或经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书面确认失联满2年的人员;

(四)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1.救助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核对授权书;

4.相关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

5.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若选择线上办理可在救助申请页面下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诚信申报承诺书。

办理流程

现场申请

符合条件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书面委托村(居)干部、包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或者其他居民代为提出申请。

网上申请

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的民政专区等提出申请。

用户实名登录闽政通App,通过首页“全部”模块进入“社会福利”服务页点击进入民政专区(或首页搜索“民政专区”),即可看到民政专区相关服务。

办理地址

泉州市浮桥街道办

电话:0595-22486101

地址:浮桥镇浮桥法庭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泉州市街道办联系方式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时限:受理后4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受理后14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