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来泉工作,助力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26届选优生选拔引进工作
2026泉州医疗类选优生选拔引进公告
(一)选拔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全国重点医学院校和重点中医药大学(见附件5)应届博士毕业生(所就读专业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见附件6)。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2026年计划选拔引进10名博士研究生。
选拔引进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必须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阶段培养层次在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
(2)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发表SCI论文、SSCI论文(中科院分区三区及以上或JCR二区及以上)、EI期刊论文或CSSCI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SCI论文、SSCI论文(中科院分区二区及以上或JCR一区)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SCI或SSCI论文需提交检索证明)。
论文发表时间原则上须为现阶段培养层次在读期间。
(3)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高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时,本人可以为第二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
7.承诺引进后在泉服务期限10年以上。
8.对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的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拔引进。
9.须取得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且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必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岗位安排和政策待遇
1.岗位安排。引进后由相关用人单位作为引进主体,与选优生签订引进合同,引进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引进期内安排在市属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聘任为专技七级。引进前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根据学位类别和专业等情况安排1-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年限)。引进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卫生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或优秀医疗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在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
2.工资福利。引进到岗后,由用人单位根据约定合同期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及待遇发放标准。
3.人才补助。引进后给予安家补助40-60万元,5年内提供每月3000元学历补助等待遇(具体待遇详见附件6)。
4.家属安置和子女入学保障。配偶愿意在泉州就业的,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符合我市调动规定的,可按程序调入我市同级同类同经费渠道有空编的单位工作;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市属或县(市、区)属国企岗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本人子女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才属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到同级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