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在允许的区域和时间里哦!那么石狮哪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呢?泉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营造欢乐、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石狮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公布了石狮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燃区域如下:
我市下列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一)北环路与福辉路交叉路口起→福辉路→福辉路与香江路十字路口→香江路→香江路、港口大道与学府路交叉路口→学府路→学府路、东港路与峡谷路交叉路口→峡谷路→峡谷路、石永二路与327县道交叉路口→327县道→327县道与326县道交叉路口→326县道→南环路(含南侧石狮辖区)→南环路与石金路交叉路口→石金路→石金路与同兴路交叉路口→同兴路→同兴路与外西环路交叉路口→外西环路→外西环路与狮城大道交叉路口→狮城大道→狮城大道、八七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西环路→北环路→北环路与福辉路交叉路口为止,所覆盖的封闭型区域。
(二)世茂摩天城片区。
违法燃放将受处罚
严禁在禁止燃放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违反者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严格燃放审批
因全市性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需在禁止燃放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政府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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