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春节将至,为保障泉州晋江国际机场飞行安全,请一切单位和个人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内施放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具体禁放区域在哪里呢?
2020年春节将至,为保障泉州晋江国际机场飞行安全,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因无人机、气球等升空物造成的航空不安全事件,请一切单位和个人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内施放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范围
机场净空保护核心主要涵盖本市以下区域:
丰泽区东海、城东;
晋江市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灵源、陈埭、西滨、池店、安海、永和、东石;
石狮市灵秀、宝盖;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等。
黑飞,最高罚款10万元
无人机乱闯机场的“黑飞”事件已挑起公众敏感的安全神经,无人机市场的规范化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行业问题,已经上升到社会群体事件的范畴。可以说,无人机违规飞行不仅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飞行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从航空器本体安全运行和乘客的出行安全方面来看,无人机对民航运行安全的影响不可估量。
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依法向当地民航和部队空域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并严格按照获批的时间、空域和高度飞行。
对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民航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经批准擅自飞行。
②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
③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
④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
《民航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放风筝和其他升空物体,情节严重的,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指出,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百元以下罚款。
晋江市政府已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经济开发区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中回复【春节】获取2023泉州春节最新活动/过年补贴/消费券/旅游攻略/景区优惠活动/民生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