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累计参保缴费6-11个月的发放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累计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标准
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累计参保缴费6-11个月的发放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累计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申报方式
线上申领方式:失业人员本人通过微信、支付宝、闽政通APP进行申领。
线下申领方式:失业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受理机构
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全市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市本级:22376044
鲤城区:22280229
丰泽区:22584064
洛江区:22633578
泉港区:87993767
石狮市:88781025
晋江市:85698477
南安市:86377533
惠安县:87372105
安溪县:23232174
永春县:23899695
德化县:23521168
台商区:6818210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申请条件/流程/次数、发放时间/发放标准、咨询电话、相关问题答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