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泉州市自2019年5月1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将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到多少呢?
2019年调整了泉州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4671元,结合泉州征缴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泉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平均工资的60%即3233.55元,最高不超过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6167.55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同时调整为3233.55元。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含同缴费)不足时,补缴基数为每月3233.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