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政策外新生儿如何办理入户?泉州政策外新生儿入户需要的流程有哪些?别着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泉州政策外新生儿入户的相关信息,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政策外出生的婴儿(含超生、非婚生育),须符合:
1.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或者随母自愿原则。
2.父母双方有一方是泉州市户籍。
办理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三)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向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司法鉴定书。
办理流程
1、婴儿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并现场摄像。
注: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申请人需到场面视。
2、派出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过初审,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现场摄像,按照受理类别当场办理登记或出具受理回执后呈报材料;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需同时拍摄申报人及申请人图像。
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受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3、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4、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