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泉州鲤城区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须知是什么?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泉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2021泉州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由鲤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鲤城地面的民办小学开展招生工作,确保自2021年秋季我区4所民办小学都按以下基本流程落实。
(一)核定招生范围和计划。我局负责做好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的核准工作,民办小学原则上在鲤城区范围内招生,属于市级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招生。若市级审批或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小学,其寄宿条件要符合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闽教发〔2007〕113号)文件要求,由我局实地核查住宿条件,并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区域内学位供求等情况,研判及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范围后,于3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开。
(二)报名对象及要求。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2.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暂住(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3.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同意跨区报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交户籍、房产或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三)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文件要求,鲤城区教育局建立“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全区民办小学各批次招生都统一在“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学生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报名。具体报名和录取办法详见《2021年泉州市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四)资格审核。7月8日-7月15日区教育局审核报名资格并公示各民办小学优待照顾对象。
(五)电脑派位和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派位录取。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由我局审核,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第二批次:优先录取鲤城区常住适龄儿童(指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鲤城区随迁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第三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录取鲤城区外(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跨区招生范围内)常住适龄儿童。电脑派位工作由鲤城区教育局制定具体操作规则并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录取将邀请公证机构、民办小学校长、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电脑派位结束后,录取结果通过“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公布,学生家长通过注册帐号自行登录查看,同时我局将向市教育局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六)现场注册。已确定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现场注册。已办理注册手续,即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能再到公办学校入学。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各民办小学在学生家长注册时,应与每一位学生家长签订《泉州市鲤城区规范民办小学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见附件3)。7月23日前民办小学将学校新生注册花名册送交鲤城区教育局初幼教股备案。
(七)补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向我局申请补录并递交补录方案,经我局批准后按规定补录,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
(八)未被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经电脑派位未取得录取资格的,或有录取资格但未按时办理注册的),由生源地教育局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就读(与没有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的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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