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拟于2021年1月6日至9日在泉州市区举行。
2020年11月30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拟于2021年1月6日至9日在泉州市区举行,5日召开预备会。
建议会议议程如下: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泉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泉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泉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泉州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选举事项;其他。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