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永春县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材料:申报审核表、新招毕业生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补助标准:1500元每人。
2022永春县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公告
一、补助对象
企业在2022年招用2022年1-12月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我县缴纳1个月(含)以上失业保险的,给予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报材料
根据闽人社文〔2022〕 86号文件精神,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1.《泉州市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件);
2.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
3.高校毕业生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函授、自考等非全日制教育,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补助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不得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政策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四、办理流程
企业提交材料至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经县就业人才中心初审,人社局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基金拨付流程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五、申报时间
此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年底,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报。高校毕业生曾在不同企业就业,由毕业生当前所在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电话:23872658
办理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115号(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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