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泉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公布,包含报销条件、报销比例、报销材料和报销地点等信息,详情看正文。
一、报销条件
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参保人员的非及时结算的医疗费用
二、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比例
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全年累计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政策报销,在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80%报销,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60%报销。
起付标准(第二次减半第三次起0元)。
政策范围内自付的费用超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年(基本医保15万元、大病保险25万元)
1、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
报销比例:55%
2、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400元
报销比例:75%
3、一级医院(含未定级)
起付标准:50元
报销比例:90%
(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比例:70%
最高支付限额:420元
2、全市定点村级医疗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50%
最高支付限额:50元(单次限报销10元)
三、报销办理材料
门诊报销
1.费用报销申请表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四、住院报销
1.费用报销申请表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小结
五、办理地点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城乡医保】可获泉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入口、流程)、新生儿医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