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泉州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2022泉州市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
一、上限标准
2022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84228元÷12×3=21057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1057×12%+21057×12%=5054元(四舍五入)。
二、下限标准
2022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96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960×5%+1960×5%=196元。
2022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81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810×5%+1810×5%=182元(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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