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泉州2017养老新政策,为推进建设 “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制度,全新养老补贴免费发放等等政策出台。
高龄津贴免费统一发放
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都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其中,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营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养老服务床位补贴
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10000元!
用房属租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补助5000元,分五年拨付。
床位运营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每年每床不低于2000元补贴!
为推进建设 “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制度,泉州市从四个方面进行保障。
一是在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
根据服务老年人数量、内容和服务绩效,每年安排100万元奖补专业化组织和支持专业化组织落地的社区。各县(市、区)引进或培育至少1家居家社区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落地服务。
二是建设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示范站点
每个县(市、区)要培育不少于5个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示范站点。同时,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扶持5个日间照料中心、5个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和5个农村幸福院。
三是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
从2018年起,民办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料服务的,享受护理型床位补贴。每名特困失能老年人补贴资金每月不低于300元。同时,百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固定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增加到100元。
四是实施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以“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为基数,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标准,逐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到2018年,上述对象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