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泉州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对象是哪一类的人群,补助的车型是什么,本文统统为您解答这些。
补助车型。补助车型为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享受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2016年度在本市新购置并在本市完成注册上牌新能源非公交汽车的个人或机构消费者。在本市之外注册登记后转入本市注册登记的,以及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予补助。
相关阅读:补助方式和标准
补助方式。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按扣除中央、地方补助金额后的价格与消费者结算,获得中央财政补助后申请泉州市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以下简称地方补助,含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补助拨付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整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非本市整车生产企业应在本市设立销售机构或授权委托本市销售机构销售其新能源汽车产品,地方补助拨付到其在本市设立或授权的汽车销售机构。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80%(详见附件1),且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的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含中央和地方补助金额的价格,机动车销售发票价格应含地方补助金额)的70%,如超过车辆价格70%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70%扣除中央财政补助金额后确定地方补助金额。我市配套补助资金由市、县(按销售企业或机构所在地)两级财政按1:3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