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泉州公交集团计划招聘站务员5人,相关招聘公告已经公布,大家想要报名的可以查看相关招聘条件。
泉州公交集团2025年度自主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站务员。
一、公司简介
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站务员5人。招聘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2025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岗位需求情况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三)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期限内的;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3.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社会调查、确定人选、组织体检、公示聘用、办理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8:00至2025年6月4日17:30止,报名系统将于6月4日17:30关闭。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聘系统(https://wfw.qct.bolangit.cn/recruit/h5/#/login)注册个人账户,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请自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认证,并提供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请提供资格确认文件、在线查询截图等相关材料。
3.个人简历。
4.近期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片1张,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5.《回避承诺书》(附件3)。
以上各项材料,上传至招聘系统。应聘有关问题,可咨询0595-22283802。
(二)资格审查。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6日下午17:30,6月5日初审未通过需补齐材料的考生须于6月6日上午12:00前完成资料上传,考生若未按时补充报名材料则视为审查不合格。考生必须在审核原件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5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根据工作安排,预计在6月中下旬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开考条件的,考生应于6月7日至6月8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确认后安排考试座次,未确认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若因不可控因素,笔试及确认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准考证将统一通过招聘系统生成,请考生自行关注下载。岗位报名经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即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由用人单位结合报名人选综合素质、岗位紧缺程度等经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开考,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三)组织测试。测试包括初试、复试等环节。
1.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知识等,专业知识所涉及内容为《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3号)、《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22484-2016)、《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24〕7号)。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低于50分者不予进入复试环节。
2.复试。主要采用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测试、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复试人选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复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其中,半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成绩当场统计、当场公布,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各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集团将按综合成绩1:1确定进入社会调查的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根据复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若综合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的,则组织加试一轮。
(四)社会调查。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社会调查人员名单。对进入社会调查名单的人员进行社会调查,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个人档案、开具相关审核证明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综治、失信被执行、经商办企、外部兼任职、投资入股等情况,并了解其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经商办企等情况。
从资格审查至社会调查环节(截止确定拟聘用人选前),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形暂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报经招聘企业审批同意。
(五)确定人选。若社会调查结果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组织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入职。
1.报到时限。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2.人员递补。从社会调查至办理入职等环节,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新录用人员在入职后2个月内(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离职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2-6个月,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薪酬、食宿等按招聘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用工管理办法》,自主招用员工仅可在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企业间调配使用。
(二)考生应严格按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情形的,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公交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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