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晋江市公办幼儿园报名需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园还要提供《行政介绍信》。
晋江公办幼儿园报名材料
不同对象对应的不同材料!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园。“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园。
2.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园
(1)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园
①青阳、梅岭区域内市直、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幼儿园、镇属幼儿园申请入园。
②其他镇(街道)机关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幼儿园申请入园。
(2)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园
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园办法申请入园。
3.政策照顾对象入园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园。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园。
(2)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园。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可在全市市直、镇(街道)属幼儿园申请入园。本部分入园对象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凭证”申请入园。
(3)“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园。本部分入园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凭证、《户口簿》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园,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到申请幼儿园或落户地服务区幼儿园入园,安排结果须在幼儿园公示。
(4)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
2.香港、澳门适龄儿童入园。如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幼儿园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幼儿园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园,幼儿园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园;如其父(母)在幼儿园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幼儿园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园;如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可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等凭证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园。
4.非“两一致”对象入园
(1)实际居住在幼儿园服务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园。
(2)实际居住在幼儿园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房产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园。
5.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园
来晋务工人员原则上凭《户口簿》《居住证》其子女在居住地服务区幼儿园申请入园;同镇(街道)内,务工(经商)地与居住地不同,存在接送困难的,可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其子女向务工(或经商)地的服务区幼儿园申请调剂入园;若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子女可优先入园。晋江户籍人员在我市非户籍地务工(或经商),凭《户口簿》《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从业凭证)其子女可在经商(或务工)地服务区幼儿园申请入园。
以上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园的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5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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