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南安市第五实验小学新生招生计划250人,招生区域:霞光社区、世纪家园、建发·和玺。招生时间:符合政策要求的非霞光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到学校领取就近入学申请表;同时补充其他相关信息,详见正文。
2022年南安市第五实验小学新生招生通告
一、招生计划数
250人
二、招生服务区域
霞光社区、世纪家园、建发·和玺。
三、招生对象
本镇户籍或暂住(居住)在本镇且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
1. 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霞光社区的适龄儿童。
2. 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2)父母或祖父母籍贯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
(3)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非南安市户籍(本镇邻近乡镇除外,下同)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3.官桥镇各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适龄子女。
4. 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正规的房地产项目(含政府安置房,下同)购房住户的适龄子女。
5. 官桥镇2021年规模以上或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才的适龄子女。
(二)第二批(剩余学位)招生对象
在完成第一批招生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以利用剩余学位招收部分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一方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购买镇政府旧城改造房屋(旧改房)、务工、开店、办厂的适龄儿童,具体要求详见下面“招生办法”。
四、招生时间
(一)领取《官桥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7月30日,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申请就近入学的非霞光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校领取《官桥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8月1日,军人、英模、高层次人才、机关单位正式人员、规上企业高管、外来务工人员(非南安市户籍)等招生对象到镇招生办(镇政府8楼)申报、审核。
(三)到校登记时间
第一批招生对象
8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第二批(剩余学位)招生对象
8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四)新生接受入学体检及预防接种查验时间
凡报名在官桥镇各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都需要往官桥医院参加新生入学体检及预防接种查验,体检及查验时间根据医院的安排(详见公众号“南安市官桥中心小学”2022年7月19日文)。《体检报告单》及《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在开学后于9月6日前交给班主任。
五、招生办法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 服务区域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1)服务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父母页、适龄儿童页四页复印件,下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区域内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军人、英模、高层次人才等对象子女报名办法
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子女要求在镇区学校就读者,由家长填写《官桥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携带:户口簿、《行政介绍信》、家长相应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等材料于8月1日上午到镇招生办(镇政府8楼)申报、审核确认,由镇招生办安排到相关小学就读。
3.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由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官桥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携带:适龄儿童与家长(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居住证、出生证或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到所在服务区域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4. 机关单位正式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由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官桥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携带:户口簿、《行政介绍信》、个人工作证、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银行工资卡流水等证明材料于8月1日上午到镇招生办(镇政府8楼)申报、审核确认,由镇招生办安排到相关小学就读。
5. 父母购房的适龄子女报名办法
由家长填写《官桥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或《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行政服务中心开具,安置房不需)或购房发票、自来水和电费缴纳单等材料到所在服务区域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6. 镇规模以上或纳税达200万元以上企业高管子女报名办法
官桥镇2021年12月前纳税达规模以上或2021年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聘请的副总经理以上(含副总经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要求在镇区学校就读者,由相关企业人事部门于7月31日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行政介绍信》、户口簿、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2022年7月31日前连续缴交满一年及以上)、《银行工资卡流水》或《工伤保险单》等材料,到官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政府6楼)审核,开具《规模以上企业证明》,于8月1日上午连同《官桥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居住证(南安市外户籍)到镇招生办(镇政府8楼)申报、审核确认,由镇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关小学就读。
7.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务工、办厂、开店的非南安市户籍(邻近乡镇除外,下同)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由家长填写《官桥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务工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需是2022年7月31日前连续缴交满一年及以上)。
8.公示名单
第一批招生对象名单公示时间:8月5日-8月11日。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或镇招生办反映。
备注:第一批招生按照①服务区域户籍→②军人、英模、高层次人才→③港澳台侨籍→④机关单位正式人员→⑤购房住户→⑥企业高管人才→⑦外来务工人员的顺序招收,如果超出招生计划数,在逐类招收原则下,同类别招生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二)第二批(剩余学位)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父母一方(南安市户籍及邻近乡镇户籍2021年7月31日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买镇政府旧城改造房屋(旧改房)务工、办厂、开店的适龄儿童。
2.报名要求
申请登记时应由家长填写《官桥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并分别携带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镇政府旧城改造房屋(旧改房)并实际居住的应提供的材料: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需附银行支付凭证)、自来水和电费缴纳单(房主实名且2021年7月31日以来满一年)、属地居委会证明、社区民警入户笔录、居住证(非本市户籍)。
(2)务工人员应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务工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作情境近照、居住证(非本市户籍),由务工企业支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2022年7月31日前连续缴交满一年以上的优先招收),《银行工资卡流水》或《工伤保险单》。
(3)经商(开店或办厂)的应同时提供以下的材料:户口簿、营业执照(2019年7月31日以来满三年)、店面(房屋)租赁合同(2019年7月31日以来满三年)、店面租金(需提供银行或微信支付凭证)、2022年1月1日以来经营性收入、支出银行凭证、经营场所门面近照、属地居委会证明、居住证(非本市户籍)等材料。
3.审核公示
8月5日至10日,镇招生办组织资格审查组入户调查,对预报名登记的剩余学位招生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
8月12日,根据第一批招生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公布剩余学位并上报镇招生办公室备案。
8月12日至8月18日,按类别分别公示符合条件的剩余学位招生对象名单,接受监督。
4. 分类招生
各校剩余学位按照①购买镇政府旧城改造房屋(旧改房)→②务工人员→③经商(办厂或开店)子女的顺序招生。
5.电脑派位(抽签)
各校申请第二批的学生数不超过该校的剩余学位,由学校全部录取;若申请的学生数超过该校的剩余学位,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招生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电脑派位录取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暂定,届时以上级相关部门核准时间为准)。
双胞胎(或多胞胎)要求就读同一所学校的,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其中一位学生参与所在批次录取,其同胞胎(或多胞胎)一并录取到同一所学校。
6.统筹调剂
经电脑派位(抽签)后未被录取的学生,如其他小学还有剩余学位的,进行二次申请(同意调剂的优先录取),由镇招生办公室按上面办法招生。仍未被录取的申请剩余学位对象,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在周边公办小学,其他的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就读。镇区周边公办小学如有剩余学位,可以招收父母一方于本年度在镇区及周边购房、办厂、开店、务工的适龄儿童。
六、招生要求
如果家长提交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
1.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我校资格。
3.剩余学位招生对象一律取消剩余学位入学资格。
4.剩余学位招生对象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学校,如果发现“一生多报”者,一律取消剩余学位入学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通告未尽事宜,依据南官政〔2022〕100号《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2.咨询服务电话:86880518
监督举报电话:18900386396
3.报名地点:综合楼食堂
4.疫情防控:测温、亮码,一个学生允许一个家长入校。
南安市第五实验小学
2022年7月
附件:
2. 招生报名日程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南安小学】可获南安小学学区划分、招生政策、时间、流程、材料,网上报名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