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惠安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招生?泉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惠安县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上级招生工作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
坚持公办(含集体办)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及时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
(二)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园原则
公办(含集体办)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所在区域及周边的适龄儿童,不得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儿童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三)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或摇号抽签)”原则
1.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入园。
2.分类招生:公办(含集体办)幼儿园按老社区户籍人口、所在片区部队子女、政策照顾对象、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及其他扩招对象等依次进行招生。
3.电脑派位(或摇号抽签):因教育资源限制等原因,①辖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优先保证老社区户籍人口、所在片区部队子女、政策照顾对象,同类别入学对象通过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因迁入时间相同且符合条件人数多于录取名额时,由所在园通过摇号抽签形式确定录取对象。②公办幼儿园在完成片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根据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或摇号抽签)的方式招收部分适龄儿童。参与电脑派位(或摇号抽签)的家长须向所在幼儿园进行申请。主要对象是招生片区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临近片区有房有户及其他申请照顾入园的适龄儿童,具体由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提出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时间和程序
(一)公办(含集体办)幼儿园
6月12日前,公办(含集体办)幼儿园要将招生实施工作方案送交县教育局初幼教股(203室)备案,螺城镇5所集体办幼儿园同时送交镇分管领导。
6月20日前,各幼儿园向社会及所招生社区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许可项目及标准,宣传招生政策。
6月23日至30日,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初幼教股(203室)报名登记汇总后送局纪检监察室审核。
7月11日至12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下旬,各幼儿园将招生结果送县教育局备案。
(二)民办幼儿园
7月30日前,各中心幼儿园把各民办幼儿园核定的招生规模、计划招生数送县教育局初幼教股。
8月5日前,各民办幼儿园要把具体招生实施工作方案送所在镇中心幼儿园,经审核后由各中心幼儿园汇总送县教育局初幼教股和所在镇政府分管领导备案。
8月10日前,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许可项目及标准。
8月15日至16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来惠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优先招收。
8月下旬,各幼儿园将招生情况送所在镇中心幼儿园审核后,公布招生结果。
(三)未按时报名适龄儿童的入园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的,应于幼儿园招生报名登记前向片区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幼儿园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户籍迁入时间
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0年3月1日。以后每年招生户口迁入时间截至当年3月1日。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含集体办)幼儿园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园
⑴即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适龄幼儿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中之一户口一致,同属招生片区户籍;拥有招生片区房产且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可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园。
⑵在本片区内,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对象。
2.政策照顾入园
⑴驻惠部队官兵适龄子女(须惠安县武装部出具有效证明,提供所在部队证明、本人军官证、婚育证等有效证件)。
⑵烈士子女、孤儿(须出具惠安县民政局证明,其监护人须户口属本片区且居住在本片区域)。
⑶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军人子女(须出具惠安县残联证明)。
⑷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适龄子女(须提供市级以上表彰材料)。
⑸符合我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须提供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民办幼儿园
1.幼儿入园“以社区、村为主”,片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儿童实行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适龄儿童和辖区内外来务工适龄子女入园就读。
2.民办幼儿园根据年检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幼儿园招生行为、教育质量纳入年检范畴。
六、收费标准
各园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赞助费”等。
七、注意事项
(一)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制订幼儿园招生实施工作方案,同时按招生时间安排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公办、集体办、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二)招生工作实行幼儿园法人负责制。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应认真、细致、妥善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对家长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规范进行。
(三)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要负责指导辖区内公办、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招生问题。
(四)适龄儿童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片区适龄儿童,要通过资助和补贴的办法,保障其能享受最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
(五)县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幼儿园入园招生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协助解决本区域幼儿园入园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确实保障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惠安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惠安幼儿园】获取惠安县幼儿园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招生办法、报名时间等信息。